二手房交易,营业税的原政策如下: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一,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在营业税方面,通知中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注:两年这个时限,按契税票和房产证孰先的原则。哪个先满两年,交易时即可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