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各管理部延伸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1.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联名卡是指您绑定公积金账户的银行一类卡,也就是银行卡的交易金额不受限制,能让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顺利到账的银行卡。若您认定公积金账户的联名卡准确无误则不需提供。
2. 出境定居签证或户籍注销证明;
3. 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本人亲自办理,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委托书(内容应包含双方身份证号码及联系电话)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由单位经办人代办的,需单位出具介绍信(内容应包含经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出境定居提取属于销户提取,需在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单位无欠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封存手续后才可以提取;
提供的资料均为原件,您无需准备复印件;
咨询服务热线:0857-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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