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
单位及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计算,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
职工离、退休后,可申请一次性全额销户提取。
职工离职后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申请一次性全额销户提取。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时,均可提取使用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享受政策性低利率住房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守法诚信的表现,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体现企业规范化经营的状况。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成本中列支,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缴存公积金,可以为员工解决住房问题,从而留住人才,提高企业凝聚力,推动企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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