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停止(暂停)发放工资或其他重大经济原因造成单位停缴公积金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办理单位封存手续。
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停缴封存申请表》盖章原件;
(2)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停止(暂停)发放工资或其他重大经济原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单位已经不满足之前封存原因,且已正常运行的,应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申请单位账户启封。
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启封申请表》盖章原件;
(2)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单位发生撤销、合并、解散、破产、分立、迁出及其他应销户原因的,应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销户应在封存之后进行。
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
(1)《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盖章原件;
(2)单位撤销、合并、解散、破产、分立、迁出及其他原因销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或注销工商登记的文件等;
(3)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
单位销户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已清算完毕;
2、单位归集暂存款余额为零;
3、职工在该单位的个人账户已全部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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