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拓展销售,便利群众安居置业,市房地产业协会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团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举办地点。市房地产协会房源集中展厅(地址: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朝南德溪公园深处中鼎景城售楼部),各参与项目售楼部。
二、参与对象
(一)参与企业。自愿参与本次购房团购的房企,统一在“毕节市房地产协会”公众号公示企业及项目名称、所在地址等信息。
(二)团购对象。市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团体组合。
三、活动规则
(一)筹集房源。按照市场化方式,筹集并建立团购住房房源库。市房地产协会宣传动员中心城区在售房开企业提供房源,积极参与团购住房活动,建立团购住房房源库。
(二)团购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团购住房价格,房开企业提供的团购住房房源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团购住房房源项目近3个月非团购同类的住宅产品实际销售均价(不高于备案价)的9折确定团购住房价格。
(三)团购规模。同一项目一次团购10套及以上可享受团购优惠;非同一项目一次团购30套及以上可享受团购优惠。
四、参与方式
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广泛宣传团购活动,组织有购房意愿的干部职工选房看房。市、区直单位各单位明确1名联络员,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名联络员,干部职工选定意向住房后,填写《毕节市房中心城区住房团购活动购房意向表》交本单位联络人,单位联络人每周四下午17时前将购房意向表发送给市或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单位发送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络人,沈颖,邮箱:bjszjjfdck@163.com,七星关区直单位及乡<镇、街道>发送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胡晓红 邮箱:343902933@qq.com),市区两级住建局汇总后每周五17时前反馈给市房地产协会,市房地产协会批量组织干部职工与房开企业签订团购住房协议,多人同时选中同一套房源时,以市房地产协会收到购房意向表先后顺序确定优先购买权。
社会购房群众可参照上述形式,自愿组织团购。
五、政策支持
(一)合同备案。团购协议签订后,由房开企业与干部职工签订售房合同,需要办理按揭贷款的,双方依法办理,由房开企业负责在售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二)首付住房套数认定。按国家和省关于首套房认定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比例按不低于15%执行。
(三)公积金贷款。根据国家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毕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受户籍地限制。首套住房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2.35%,5年以上期限的利率为2.85%;第二套住房贷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2.775%,5年以上期限的利率为3.325%。